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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015-10-22 22:41:20来源:和讯保险

  和讯保险消息 10月2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签署了具体实施意见。

  所谓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即将行业调解嵌入保险审判过程,保险纠纷案件在诉讼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并且贯穿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庭审前、庭审中及庭审后至法院宣判前,保险行业协会均可根据法院委托介入调解。

  据了解,作为首批开展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2013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保监局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召开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部署会”,要求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全面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2014年颁布的保险“新国十条”也将“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作为保险业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保监会联合召开“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诉讼与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合,依法保障保险业健康发展。

  而事实上,早在2008年,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就建立了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已配备调解员182名,包括业内承保理赔方面的专业人士、保险法律专家以及专业律师等,明确了独任调解和合议制调解形式。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听保险消费者来电29718个,接收来信126件,接待来访363人次,累计受理各类保险合同纠纷6446件,化解5286件,结案率99%,履约率100%,涉及合同金额4亿余元。业内调解机制渐趋成熟完善,也成为此次诉调对接合作的优势依托和基础。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陈志强介绍说,接下来,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以“三个减少”为目标,即“诉前庭前调解减少庭审、审中调解减少判决、判前调解减少上诉”。同时,协会还将与法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确保正确适用保险法规,并通过建议函的方式促进公司改进经营。

责任编辑: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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