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6 20:46:25来源: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余瀛波
中消协今天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消费投诉热点分析,以列举方式详细分析了当前较为突出的8类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其中包括:代步车违规生产违规上路危害大、汽车合格证抵押和假合格证问题严重、展销会商品质量令人担忧、社会教育培训猫腻多、老年人消费陷阱多、健康消费遭遇不“健康”、消费者的安全权经常被侵害、医疗消费纠纷维权难度大。
汽车合格证抵押问题严重
截至目前,中消协及河北、湖北、湖南、山东、云南、江苏、黑龙江、福建等地方消协已经处理了东风日产、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斯柯达、宝马、上汽大众、长安雪铁龙等多个品牌几十起汽车合格证抵押问题的投诉,涉及近千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的消费者购车后,长达两年时间无法正常上牌使用。
中消协在该报告中还披露,除消费者无法拿到合格证的情况外,有的消费者买车后拿到合格证去车管所上牌照时发现合格证信息泄露,已被其他车辆抢先注册,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上牌照。经调查,有不法分子盗用了汽车厂家的新车信息,在新车卖出前用伪造的合格证为不明车辆抢先注册上牌,导致汽车厂家正常销售的汽车无法登记上牌。
代步车违规生产违规上路
中消协分析报告指出,目前市场上的“代步车”打着所谓助残、助老的噱头卖得红火,在非机动车道上,“代步车”很常见,在机动车道上也不时见到这种“代步车”与汽车并行。近年来,中消协不断收到有关“代步车”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其中不乏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的恶性案件。
展销会商品质量令人担忧
中消协分析报告提出,展销会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举办的时间较短、参展商流动性较大、售后服务制度不健全等都构成了消费及维权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有些不合格的商品混杂在展销会上,消费者发现问题想要维权时,发现展销会已经结束,无法联系到商家,无处维权。
中消协强调,依据新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社会教育培训猫腻多
中消协分析报告披露,教育培训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消费,该领域虚假宣传、缺乏质量保障等问题严重。培训机构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办学能力,开设“包过班”,宣传押题命中率100%等;二是部分培训机构没有培训资质,在工商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二者性质完全不同;三是培训协议“霸王条款”,消费者一旦交费很难退还;四是培训机构良莠不齐,部分机构收完款跑路失踪,消费者维权困难。
老年人消费陷阱多
中消协分析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已达2.12亿。由于老年人在消费能力、消费偏好、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决策等方面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目前,影响老年消费的突出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不准确、不流畅,使得老年人成为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给他们心理、身体和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老年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购物被骗,参加健康讲座、义诊等被忽悠,经不住诱惑贪小便宜上大当等。
健康消费遭遇不“健康”
中消协指出,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运动、养生、美容、文化等提升生活品质和健康的消费日益关注和重视。但是,受限于我国整体消费环境,商品质量仍需加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很多消费者不仅没有通过消费获得健康,反而使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